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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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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11月1日,潮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草案),审议并投票通过《关于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潮州市桥东片区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锡坤主持会议并宣布表决结果。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厅《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精神,为规范我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今年6月9日成立潮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该委员会会员由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市长汤锡坤担任主任委员,副市长曾澄楠担任副主任委员,市规划局局长张朝芳担任秘书长。 当天审议通过的《潮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包括委员会主要职能与构成、委员会工作程序、委员的聘任资格和责任等内容。章程指出,潮州市城市规划委员的主要职能是: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其中包括审议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面的地方性技术规划、规定等。 与会委员还对《关于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潮州市桥东片区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等两项规划进行审议,提出修改建议的意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这两个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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