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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制订全国首个区域性环保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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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个区域性环保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近日在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在上报省人大审议后将成为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划”指出,2005年,珠三角区域内的9个城市将全部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10年,全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珠三角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2020年,9个城市进一步创建生态市,珠三角将彻底扭转目前环境不堪重负的局面,最终形成一个既适合创业、又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群。 为了确保以上目标的顺利实现,在2010年之前,有关部门将总共投资1321亿元,优先实施区域污水处理工程、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工程、电厂脱硫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工程、环境预警应急工程等5大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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