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规划局
关于加强市区北片五斗山前
和火车北站控制用地规划管理的通告
近来市区北片五斗山前和火车北站控制用地范围内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为加强该区域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范围界定:市区北片五斗山前和火车北站控制用地范围为潮州大道以东,银槐西路以北,银槐北路以西,外环北路以南区域。
二、控制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潮州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建设。
三、严禁非法占地或任意圈地进行建设,建设项目需要用地的,应依法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不得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市规划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在控制用地范围内,未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不得开挖山体(包括挖取砂、石、土)和回填坑塘河渠等改变地貌的活动。
五、压占规划道路用地,占用规划绿化用地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控制用地范围内未取得用地和建设规划许可而违法抢占抢建的,由市规划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