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枫溪区前进村、蔡陇村列为我市第二批“城中村”,现予以公布。
潮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潮府函〔2006〕68号
关于同意前进村、蔡陇村列为
我市第二批“城中村”的批复
市规划局:
潮规〔2006〕12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枫溪区前进村、蔡陇村列为我市第二批“城中村”,请按规定予以公布。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中村 管理 批复
抄送:市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枫溪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