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枫溪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为落实潮府常纪〔2006〕5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有关决定,2007年3月2日上午,市规划局与枫溪区管委会及建设局在枫溪区管委会议室召开关于枫溪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日起,枫溪区建设局不再负责辖区建设项目“一书二证”核发前期工作及规划监察工作,收归市规划局负责。
二、从2007年3月1日起,枫溪区建设项目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办事窗口申请行政许可。
三、对2007年3月1日前已办理审批的建设项目,由枫溪区建设局按前有关规定继续管理,并负责其档案资料的整理及保管工作。
四、对已审批建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或尚未建设的项目,由枫溪区建设局造册报市规划局备案。
五、对枫溪区违章建设处理遗留问题和今后规划监察工作,枫溪区建设局及城监大队要积极协助市规划局及规划监察队开展工作。
会议认为,枫溪区是我市“西南大门”,也是中国著名瓷都,加强枫溪区城市规划尤其重要。市规划局、枫溪区管委会及建设局要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共同把枫溪区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参加会议人员:市规划局:张朝芳、刘世平、柯泽雄、刘汉生、陈金坤;市规划监察队:丁玉辉;枫溪区管委会:林义磊、吴维凯;枫溪区建设局:刘振在、梁卫东;枫溪区城监大队:吴俊钦。
二00七年三月二日
